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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统筹具体方法及信息

更新时间:2017-08-27 02:10
  【摘要】新农合的实行,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健康。为了加快发展,完善新农合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在国家对新农合进行统筹。您知道新农合统筹实施的具体方法吗?下面将为您介绍。

  新农合门诊统筹指导思想
  按照“大病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的原则,让全部的参合家庭受益,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新农合门诊统筹基本原则
  按照“普惠为主、总额包干、就近择医、程序简便”的原则进行操作。

  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分配
  门诊统筹基金分为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和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从参合人员统筹基金中按每人20元标准提取,其中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占70%,计14元;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基金占30%,计6元。

  新农合门诊统筹使用和管理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只限于参合家庭人员在县内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补偿。以户为单位包干补偿使用,补偿累计金额不超过家庭的统筹基金总和。节余可转下年度使用,超支自负,不得提取现金。

  新农合门诊统筹普通门诊统筹实施方法
  (一)补偿标准:以户为单位进行计算,年度内获得的普通门诊补偿总金额不得超过14元×本户参合人数。
  (二)补偿范围: 1、《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修订版)》范围内的药品。2、门诊常规检查、化验、治疗等费用。
  (三)补偿程序:1、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证在本县范围内的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2、普通门诊补偿实行即付即补,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补偿费用。3、门诊补偿所需资料: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处方、合作医疗证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4、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应及时与住院资料一起将《门诊补偿登记表》及《汇总表》,连同其他门诊补偿资料上报到县合管办进行结算补偿。
  (四)门诊定点:新农合县内住院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均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定点的条件合格一个,认定一个。由村卫生室提出申请,县合管办审查,县卫生局审核认定,报县合管委会批准并行文授牌。
  (五)普通门诊统筹从2009年3月20日起开始实施。

  新农合门诊统筹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实施方法
  (一) 特殊病种范围:共有15种分别是:1、恶性肿瘤化、放疗治疗;2、尿毒症门诊透析;3、肺心病(出现心衰);4、风心病(心功能不全三级);5、糖尿病(合并心、肾、神经并发症之一);6、类风湿性关节炎(失去劳动力);7、系统性红斑狼疮;8、再生障碍性贫血;9、肝硬化晚期;10、精神分裂症;11、高血压病(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 12、器官或组织移植术后抗排斥用药;13、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4、中风后瘫痪;15、肾病综合症。
  (二) 补偿标准:按门诊费用30%补偿,补偿费用实行限额,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术后抗排治疗、恶性肿瘤晚期门诊放、化疗等患者每人8000元/年;再生障碍性贫血每人5000元/年;类风湿关节炎(失去劳动力)每人4000元/年;其它特殊病种补偿限额均为3000/年。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在县疾控中心治疗,除免费提供抗痨药外,并每人每年限额补助500元。
  (三)参合人员年度内因特殊病种住院并给予了住院补偿的,出院后不再给予特殊门诊补偿;已享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的,因特殊病种住院再次补偿时,应扣除特殊门诊补偿款。恶性肿瘤化放疗患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患者、尿毒症门诊透析患者除外。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时间为每年六月及十二月,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四) 补偿资料:凡符合补偿范围的,在运行年度内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县及县以上定点医院的门诊发票、门诊处方、门诊病历、近三个月县及县以上定点医院检查报告单和诊断证明书,到县合管办申请填表,经专家组评定后,方可办理补偿手续。

  慧择提示:门诊统筹指的是新农合不设门诊个人帐户,只有在一定的限额内实行报销。报销经费就是收上去专门设立的门诊基金。新农合门诊统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金分配以及门诊统筹方法在上文已经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在国家政策额支持下,能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