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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将在2016年实施新版居民及职工医保办法

更新时间:2017-08-25 03:39

  【摘要】据了解,江苏南通市将会从2016年起实施新版居民及职工医保办法。南通市社保局表示,新的医保办法与以往有所不同,此次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合规后,该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仅有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两个种类。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南通市把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制度并轨作为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新近出台的《南通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全市各县(区、市)居民医保将实行属地统筹管理和统一实施范围、统一筹资机制、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待遇支付、统一大病保险的城乡一体化居民医保制度。《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则规定,全市各县(区、市)基金统筹体制不变,实行属地管理、制度框架、政策体系、信息系统全市统一。这将从根本上解决全市范围内异地就医结算难的问题,将惠及181万参保职工。

  此外,新办法规定,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全市统一界定,政策框架与职工医保基本一致对职工医保覆盖范围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三个目录与职工医保目录一致,并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逐步提高筹资标准与个人缴费比重。

  而新版职工医保的亮点是统一和扩大了参保范围,并将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纳入参保范围;新增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三种特殊病门诊待遇,在职人员恶性肿瘤门诊待遇有所提高,终末期肾病门诊透析治疗(含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患者门诊抗排异治疗门诊起付线统一降低等;整合住院费用分段和住院待遇;将全市职工大病保险的费用分段和待遇统一,与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分段设置一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个人账户计入比例微调0.5个百分点,为即将建立的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增加统筹和共济能力。

  慧择提示:江苏南通市此次将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合规后,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而且南通市还会对居民医保实现六个“统一”,从根本上解决全市范围内异地就医结算难的问题,为广大参保者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