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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扩大待遇享受范围

更新时间:2015-10-26 12:20
  【摘要】成都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近期表示,该市将会调整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0.6%下调到0.5%。除此之外,为了进一步保障参保者的利益,成都市此次还扩大了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范围。

  据悉,此次调整,成都市生育保险费率从0.6%下调到0.5%,降低了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取消了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捆绑征收的缴费政策,没有生育意愿和不愿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可以不再缴纳和参加生育保险;此外,还调整了支付方式,用人单位只要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未满12个月的,可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进行支付,改变了以前单位参保人员缴费不满12个月就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况。

  慧择提示:生育保险是生育保障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成都市此次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以及扩大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范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此举不仅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赏,同时也为其他省份提供了良好的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