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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体制改革取得三项突破

更新时间:2017-08-27 01:39

  自从十六大以来,保险公司改制上市所产生的制度变革效应,成为推动保险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建立了现代保险企业制度。完成了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目前,除经营政策性业务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外,所有中资保险公司都采取了股份制的组织形式。二是完善了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及配套制度,建立起规范的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强化股权约束,股东更加关注公司发展,董事会更加专业化,管理层更加职业化,初步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三是提高了保险公司竞争能力。中国人寿市值已跃居全球上市寿险公司第一位。在2007年《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中,中国人寿排名192位,比2003年提高了9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