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为企业减负 日照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更新时间:2017-08-28 08:47
  【摘要】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山东省日照市从10月起对生育保险费重新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可以有效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从而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但参保人员的待遇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据了解,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日前转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5〕70号文件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全市企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1%降低为0.5%。

  全市企业生育保险费率降低,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经济新常态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此次生育保险费率下调后,参保职工的相关待遇不受影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继续抓好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严格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待遇和发放,切实维护好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日照市此次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是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提高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率。除此之外,日照市人社局在日后将会采取多种措施,做好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从而更好的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