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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每年可为企业减负1000万元

更新时间:2015-10-19 14:46
  【摘要】受多种原因的影响,今年我国经济不断下行,企业的经济负担也不断加重。为了进一步缓解这种情况,山西省对生育保险费重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每年可为企业减负1000万元以上。

  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日前,光明市再次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进行调整,企业以及其他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费率比例将由原来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7%调整为0.5%。此次待遇调整将为光明市企业等相关单位每年累计减负1000万元以上,将惠及至少12.7万人。

  生育保险政策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同胞基本权益而出台的社会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意义,是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特殊时期给予支持和爱护的具体体现。此次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一项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光明市人社局此次降低生育保险费率,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这不仅有利于完善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还可以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尽管此次降低了生育保险费率,但相关的生育保险待遇不会因此调整,所以参保人员不用太过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