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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下调失业保险费率至2%

更新时间:2017-08-28 06:26
  【摘要】为了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包头市将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0.5%,以减轻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负担。

  据悉,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不仅提高了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进一步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同时大大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税费负担。以东河区为例,此次下调中,东河区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由单位缴费费率和个人缴费费率分别为2%和1%,调整为单位缴费费率和个人缴费费率分别为1.5%和0.5% 。由单位承担的56.24元和个人缴纳的28.12元,降低为单位承担的42.18元和个人缴纳的14.06元。

  慧择提示:日前,包头市下发调整失业保险费率通知,并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也有利于减轻企业缴费负担,鼓励更多企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的同时也能保障更多职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