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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力挺保险资金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更新时间:2015-09-25 10:03
  【摘要】据了解,保监会在9月11日一天连续发布了两项新政策,表示将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范围,从而更好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目前已经在私募基金展开了两个试点,而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非上市公司股权成新宠
  “今年1月,光大永明资产下属资本公司,设立了专门投资新三板投资基金,募集5.51亿元,已全部投出,目前运作顺利,收益良好;阳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旗下的公司,拟将募集30亿元,首期为10亿元。募集资金方向为定制并购,目前已全部投资上市公司的壳资源。”资金运用监管部市场处处长贾飚坦言。
  与大项目大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不一样,试点保险资金投资私募基金方式更加灵活,更有创新性。如合源资本由光大永明资产出资30%,员工持股平台出资20%,其他5家保险公司各自出资10%。该私募基金将主要投向小贷公司、农商行等面向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包括新三板相关企业股权以及其他中小微企业股权。
  “权益类投资中,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股权。其中,投资上市公司比重相对稳定,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速度更快。”曾于瑾表示。在他看来,固定收益类投资占比的提升,不仅是我国未来发展态势,也符合国际成熟国家路径。
  随着试点扩大为正常业务,“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下,保监会更加重视风险防控。
  《通知》对保险私募基金进行了具体规范:一是明确基金类别和投向,支持险资设立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型战略产业基金、夹层基金、不动产基金、创业基金及相关母基金,重点投向重大基础设施、互联网金融等国家支持的产业和领域。
  同时,建立规范化的基金治理结构,基金管理人可以由基金发起人、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下属机构担任;明确市场化运作机制,规定资产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持股基金管理人比例,以及基金发起人及其关联方认缴基金比例不低于30%。
  贯彻“放管结合”原则,对险资设立私募基金实行注册制度,建立相关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保险机构和保险基金发起人之间的隔离制度。
  通知中还明确许多数量指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其关联的保险机构在下属机构股权占比合计应当高于30%。核心策划人员不少于3名,且具有8年以上相关经验;团队已完成退出项目合计不少于3个。

  资产支持计划提速
  今年以来,保险资金投资最大特点是银行债券投资占比明显下降,权益类投资占比相对稳定,基础设施和另类投资增长态势明显。
  其中,占比最大为基础设施和债券计划,其次为信托计划,第三位是股权投资。后两者的数量目前分别为2000亿元和1600亿元。
  资金运用监管部投资处处长赵俊称,资产支持计划业务从2012年开始试点,目前有22单业务共计812亿元。投资平均期限是5.5年,收益为5.8%-8.3%之间。去年8月,保险新国十条发布,保险直接服务实体经济,保险资金投资热情高涨。为了进一步规范业务,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监会起草了相关办法。
  “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强化信息披露,阳光是最好杀毒剂。《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的管理,维护保险资金运用安全。
  《办法》主要规范了四方面内容:一是按照资产证券化原理,以基本资产本身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构建了资产支持计划业务运作框架。
  二是立足于服务保险资金配置需要,建立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强调稳健、安全和资产负债匹配原则。
  三是坚持“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在业务资质管理、发行机制等方面体现市场化原则,建立基本资产负面清单机制,提高业务运作效率。
  四是重视风险管控,按照“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强调市场主体的风险管理责任。
  显然,《办法》的发布是落实《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89号)的举措之一,有利于扩大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创新空间,满足保险资金配置需求,促进保险资金直接对接存量资产,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慧择提示:保险资金作为长期稳健的资金,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监会此次表示将从私募基金和资产支持两方面扩大保险资金的运行,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的发展。相信未来不止保险行业会发展迅速,我国的经济也会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