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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自9月起上调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8 06:37
  【摘要】从9月1日起,襄阳市调整了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将各类参保人群的缴费标准上调30元,并且对低保人群、重残人员实施不缴费政策,以保障居民的就医。并且,襄阳也随之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进一步减轻居民就医负担。

  调整后的新标准为:一类人员(部分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缴纳60元上调至90元。二类人员个人缴费中,在校学生(含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高、中专、技校)及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由每人每年缴纳60元上调至90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由每人每年缴纳120元上调至150元;普通居民由每人每年缴纳180元上调至21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

  慧择提示:随着社会就医矛盾日益尖锐,各地纷纷调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待遇水平,避免居民陷入“因病返贫”境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襄阳市此次上调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对居民的医疗待遇水平,以缓解居民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