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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于10月起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更新时间:2017-08-24 21:45
  【摘要】国务院于今年6月24日召开常务会议表示,将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费由原来的1%下调至0.75%,并根据不同行业的风险程度细化工伤保险费率档次,以减轻企业参保负担,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企业工伤保险比例缴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企业工伤保险比例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慧择提示:国务院下调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的参保负担,以激励更多的企业投保工伤保险,从而能够保障更多职工的权益。国务院还将根据不同行业的风险程度,确定不同的缴费费率,以最大程度的减轻企业缴费压力,最大程度的保障职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