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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投保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19:43

  【摘要】公安机关是和平时期流血牺牲最大的队伍,公安民警时刻战斗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压力大、风险高,因公牺牲、在职病故、超负荷工作等问题十分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海南省也在为公安们购买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公安民警的安全再添保障。

  8月21日,海南省公安厅与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举行了海南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协议签约仪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江伟与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雷允义签署了协议,这标志着惠及全省公安民警的保险服务项目在海南正式启动。

  据统计,2009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多达29名,因公负伤民警多达230名。这不仅是公安队伍的巨大损失,也给民警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和困难。此次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出台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由中央财政为全国公安民警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公安民警的深切关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牺牲病故和伤残民警的家庭负担,对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6月30日公安部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举行了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签字仪式,正式启动全国公安民警保险项目,由该公司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服务。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对象是全国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公安民警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和病故、被认定为因公致残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获得最高27.5万元的保险金。海南省公安厅与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正式签约后,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依托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的服务优势,全力做好全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工作,确保每一名符合理赔条件的民警,都能及时足额享受到应有的保险保障。

  慧择提示:海南省与中国人寿签订的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仅给公安民警带来一份保障,此项目也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继开展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有关保险业务以来,承保的又一项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政策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