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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正式启动

更新时间:2017-08-26 18:13

  【摘要】当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仍处于高位状态,因公负伤数量总体上升,特别是因突发疾病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的民警数量仍居高不下,暴力袭警、暴力抗法问题突出。面对这样的情况,宁夏公安厅与中国人寿联合举行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字仪式。

  8月13日下午,宁夏公安厅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联合举行全区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签字仪式,此举意味着宁夏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正式启动。

  据了解,此项保险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被评定为烈士或者被确认为因公牺牲的,保险公司给予死亡保险金人民币20万元。

  二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被确认为病故的,保险公司给予病故保险金10万元。

  三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负伤,被认定为因公(因战)致残的,保险公司给予因公(因战)残疾保险金1.5万至27万元;被保险人享有特定重大疾病保险、指定交通工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4小时家庭电话医生等健康管理服务等增值保障。

  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宁夏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17人,因公负伤286人。仅2015年1月份,就有2名交通民警牺牲在岗位上。此项保单是中国人寿专门开发设计针对公安民警指定的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更加符合公安民警的职业需求。

  慧择提示: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公安民警属于高危职业,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仅给了公安民警保障,也让家人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