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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更新时间:2015-08-28 17:36
  【摘要】近日,鄂州市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下半年灵活就业人员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金额达1202元。鄂州市今年对灵活就业后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了社会保险补贴,并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补贴金额。

  据了解,今年鄂州市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对象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并参加了社会保险未曾享受过社保补贴人员。女性满40周岁不足50周岁,男性满50周岁不足60周岁,其实现灵活就业后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随时申报、按季办理,每半年发放一次。本次补贴从2014年1月开始,以鄂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确定的补贴季度及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分别给予60%的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对象可连续享受3年。

  鄂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月到2015年1月,鄂州市共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4590201元,享受补贴对象达8066人(次)。按照新标准,今年下半年鄂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1202元。另外,预计下半年可享受补贴对象将达到1万人以上。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交5项审核资料,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书;灵活就业证明;鄂州市灵活就业援助对象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目前,各区、街道正在紧张进行补贴对象资料审核工作。

  慧择提示:为了充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鄂州市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据鄂州市社保局估计,下半年将使得逾一万的灵活就业人员受惠。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前往相关地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