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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发布一系列股指期货管控措施

更新时间:2017-08-24 22:08

  【摘要】据悉,中金所昨日公布了一系列股指期货管控措施,实施多种管理措施的目的在于为抑制市场过度投机,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促进股指期货市场规范平稳运行。

  一是分步提高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自2015年8月26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和上证50[1.48%]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0%提高到12%,将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0%提高到12%。自2015年8月27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15%,将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进一步提高到15%。自2015年8月28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再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20%,将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再进一步提高到20%。

  二是调整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日内开仓限制标准。自2015年8月26日起,将客户在单个股指期货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600手的认定为“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进一步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管理。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个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三是提高股指期货日内平仓手续费标准。自2015年8月26日起,将股指期货当日开仓又平仓的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按万分之一点一五收取。

  提高非套保持仓的保证金比例有助于防范市场风险,一旦出现极端行情,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恒泰期货首席经济学家江明德表示,A股市场上周以来的下跌速度明显加快,股指期货市场也出现连续跌停。在这种情况下,原先期指10%的保证金水平,对于期货公司的风控来说压力显得很大。适时提高保证金,能够缓解风控压力。

  另外,手续费标准由原先的万分之零点二三大幅提高至万分之一点一五。而此前中金所将单个合约每日报撤单行为超过400次、每日自成交行为超过5次的,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新的措施统一认定单个股指期货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600手的为“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

  上述两项措施将对高频交易和程序化交易产生较大影响,或减少日内交易,抑制过度投机。“目前来看,这些手段对于部分高频交易、程序化交易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对于一般投资者进行期指期货交易来说,不会有太大变化。对于利用期货市场对冲风险、进行套保交易的投资者,在成本和效率上影响不大。”上海中期副总经理蔡洛益表示。

  慧择提示:中金所实施的一系列股指期货管控措施,对于减少市场波动、确保市场平稳运行有重要作用,它能够防范市场过度投机引发波动过大的风险。此外,股指期货管控措施的实施,能够规范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