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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严格管控股指期货 规范市场发展

更新时间:2015-09-21 10:49
  【摘要】近日,中金所发布公告表示,将严格管控股指期货,调整股指期货开仓限制标准,并提高合约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及平今仓手续费标准,以进一步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促进股指期货市场规范平稳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过去九天内,中金所第三次出手稳定股指期货市场,其措施也日渐严厉。

  中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中金所采取包括调高交易保证金、提高手续费、调低日内开仓量限制标准等一系列严格管控措施。措施实施以来,股指期货成交量有所下降,但市场投机氛围仍然较重。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为最大限度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中金所经深入研究和论证,拟进一步收紧上述监管标准,出台相关新措施,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与平稳运行。

  当天发布的措施包括:一是调整股指期货日内开仓限制标准。中金所决定,自2015年9月7日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

  二是提高股指期货各合约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自2015年9月7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的30%提高至40%,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的10%提高至20%。

  三是大幅提高股指期货平今仓手续费标准。自2015年9月7日起,将股指期货当日开仓又平仓的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由目前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一五收取,提高至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十三收取。

  四是加强股指期货市场长期未交易账户管理。为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强化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监管,自2015年9月7日起,长期未交易客户在参与金融期货交易之前,应知悉交易所现行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作出账户系本人使用,不出借、转让账户或将账户委托他人操作,合规参与交易等承诺,并将承诺书通过会员单位报送中金所后,方可参与金融期货交易。

  针对上述举措,恒泰期货首席经济学家江明德认为,中金所此次大幅提高非套保持仓保证金至40%,相当于降低资金杠杆至3倍以下,能有效抑制市场投机力量。同时,进一步严格异常交易标准至单日10手,能够立竿见影地抑制日内交易,大幅降低成交持仓比。对于高频交易、程序化交易的抑制作用将极为明显。

  江明德进一步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套期保值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期指的避险功能依然能发挥。目前来看,这些措施较为严格。但站在整个市场发展的角度看,只有整个行业一起努力,真正做好当下抑制过度投机这项重要工作,期指市场才迎来更长远的发展。

  慧择提示:中金所九天内三度调整股指期货发展,采取严格管控措施,规范股指期货市场。中金所下发措施后,股指期货交易数量有所下降,但长期来看,中金所此举有利于抑制过度投机现状,促进股指期货市场更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