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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调整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5 23:48
  【摘要】近日,杭州调整了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职工个人根据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00%之间自行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337.85元,灵活就业人员为每人每月204.31元。

  根据《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关于公布2015年杭州市本级社会保险有关数据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新一年度的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社区对发布的《通知》进行了公示。

  1、201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杭州市(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他们的月缴费额由月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乘积所得,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00%之间自行确定。

  2、201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
  首先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月337.85元,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元和医疗困难救助金1元。
  其次是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4.31元,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元和医疗困难救助金1元。
  该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慧择提示:杭州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职工可以根据实际经济情况自行确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对于不同的养老保险险种,缴费标准也不同。如果杭州市民想要了解更多有关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信息,您可以登陆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