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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

更新时间:2015-09-11 11:10

  【摘要】为了化解生猪价格风险,天津市财政局和保监局在近日印发了相关《通知》,对天津市内的蓟县、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等4个“生猪调出大县”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生猪养殖户的利益。

  为减轻市场异常波动对生猪养殖生产的不利影响,保护生猪养殖积极性,日前天津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市金融局、市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天津市政策性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有关区县开展政策性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

  本次天津市选择蓟县、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等4个“生猪调出大县”开展政策性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开展试点的养殖场同时参加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间,因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原因造成约定期间保险生猪的猪粮比平均值低于约定猪粮比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试点期间,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金额为1200元/头,保险期限为一年,按季赔偿的保险费率为3%,按月赔偿的保险费率为5.5%,相应的按季和月赔偿保险费分别为36元/头和66元/头,养殖场承担保险费用的20%,其余80%由市财政承担。目前,四个试点区县已有7个养猪场对3.3万头生猪进行投保,预计保费总额200万元,市财政补贴160万元。

  慧择提示:天津市此次开展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不仅提高了生猪养殖户的积极性,还促进了我国生猪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而且如果此次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成功,将有望在其他省份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