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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于10月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更新时间:2017-08-26 23:11
  【摘要】近日,安徽省下发调整工伤保险费的相关通知,表示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根据不同行业工伤情况来确定费率档次。据悉,此次调整后,安徽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由1%降至0.75%左右。

  日前,安徽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布置安徽省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安徽省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据悉,国家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3个档次细化为8个档次,并确定相应行业的基准费率;各统筹地区通过费率浮动办法确定每个行业的费率档次,合理确定本地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建立费率调整和定期报备制度,各统筹地区要将行业基准费率的调整、执行等情况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报备。本次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安徽省平均费率将由1%降至0.75%左右,预计今年(10-12月)为企业减负1.25亿元,明年全省企业减负5亿元左右。

  慧择提示:安徽省此次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将工伤风险类别增加至8个档次,以切实保障职工的权益,解决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此次工伤费率调整,将依据各统筹地区费率浮动办法来确定各行业的费率档次,有利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使更多企业投保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