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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财险切忌超额投保

更新时间:2010-06-28 16:31

  家财险切忌超额投保

  家财险虽然费用相对较低,但投保人也要做到精打细算,选择保险金额时,保险金额不要超过财产的价值,一般来说,由于家财险遵循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此外,将同一财产选择不同保险公司投保,也不会得到多倍的赔偿。

  如室内财产价值总计为3万元,而投保金额为5万元,即使财产全损,也只能获得最高3万元的赔偿,且家财险一般还设有一定的绝对免赔额,即实际损失少于保险金额时,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因此,在确定保险金额时应注意原值投保。

  此外,除有财产保障外,许多家财险增加了人身意外保障,这种情况下,可根据家庭成员的人数来投保意外险,对于被保险人数,保险公司一般也有限制,如人保财险家财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必须是同住在保险财产地址内,除家政服务人员外的家庭成员,最多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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