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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报销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7 20:06
  【摘要】基本医疗保险是对参保人就医费用进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随着居民“看病贵”的问题不断涌现,为了缓解医患双方矛盾,减轻居民就医负担,近日广州市下发相关通知,将扩大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新增可报销病种。

  基本医疗保险中的门诊指定慢性病报销,一直以来是按照每个病种每人每月150元进行报销,而在将来,这一额度有望上调至200元。

  昨日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由该局制定的《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在12日至21日期间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除了提高报销标准外,《通知》中明确,今后将有21个病种纳入职工医保“门慢”报销范围,其中恶性肿瘤(非放、化疗)、脑血管病后遗症、强直性脊柱炎、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支气管哮喘这6个病种为新增病种。

  据悉,广大市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请勿致电话)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信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邮编:510030。电子邮箱为:ybc@ gzlabour.gov.cn。

  据悉,此次广州市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已经是第四次对该项医保福利进行调整。去年全年一共有49.72万人提出门慢申请,全年就医605万人次。

  慧择提示:慢性病由于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对患病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广州市此次下发有关扩大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的通知,将新增可报销慢性病病种,以减轻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保障患者就医。广州市民如果对此通知有何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邮件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