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5-08-28 09:43
【摘要】据了解,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钦州市认真组织开展调整待遇工作,此次调整工作已是基本养老金连续11年调整,这切实提高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福利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媒体人了解到,纳入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范围的人员,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包含2014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在2015年1月发放的人员(下称“退休人员”)。对此,市社保局待遇发放部主任刘慧英说,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法,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调整以及企业军转干部的调整。
刘慧英介绍,定额调整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挂钩调整则是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人员,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缴费每增加一年(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另外,适当倾斜调整方法,对至2014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一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至2014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元。企业军转干部按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每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05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050元计发。
月人均增发基本养老金190.25元
据悉,此次调整中,市社保局加强与财政和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所需资金按时到位,确保增发养老金按时、足额转入退休人员的账户。刘慧英表示,2014年钦州市基本养老金调整人数55119人,调整后月增发基本养老金1048.64万元。调整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655.24元,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845.49元,月人均增发基本养老金190.25元。“每个调整方法的调整人数和人均调整增加额度也不一样。”刘慧英说,参加定额调整人数55119人,人均调整增加120元;挂钩调整人数46700人,人均增加200.79元;高龄人员调整人数12989人,人均增加232.67元;企业军转干部调整人数215人,人均增加271.99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2511.63元,超过2050元的最低标准。
慧择提示:钦州市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断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月人均增发基本养老金190.25元,这切实保障了企业退休人员的权益,能够带动养老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缓解养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