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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入市 必须安全第一

更新时间:2015-08-07 11:09
  【摘要】养老金入市以来一直受到人们广泛关注,继广东过后,山东也开始将养老金入市。时值股市动荡,此时谈养老金入市拨动着人们的神经。养老金入市主要是让养老金保值增值,所以控制养老金入市风险最重要。

  据测算,目前我国的地方养老金总规模已经超过了3万亿元,但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却一直为民众所诟病。由于地方养老金分散于各地2000多个社保统筹单位,投资渠道狭窄,除了购买国债等低风险收益产品外,绝大多数只能躺在银行吃利息。在通货膨胀的侵蚀下,养老金往往陷入微利甚至亏损的境地,收益跑不赢通胀成了常态。相比之下,用于战略储备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于允许市场化运营,自2000年成立至2013年底,基金累计投资收益4187.38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8.13%,远超过同期2.46%的年均通货膨胀率。

  正因为如此,拓宽地方养老金的投资渠道就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11年7月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在此次即将出台的《办法》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将大大扩宽养老基金的投资范围,规定除了可以投资国家重大工程和项目外,还可以投资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这意味着,“养老金不能投资股市” 的紧箍咒即将全面解除。

  但是,养老金毕竟不同于其他投资基金,必须牢牢绷紧风险控制这根弦。这主要包括: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下,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必须要有一套完整规范的制度体系和组织结构。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应有明确的规定,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另一方面,无论是受托机构还是投资管理机构,都必需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重大投资损失。此外,限制养老金投资股票市场的最高比例也是控制风险的必要之举。此次《办法》给养老金入市设定了一条“红线”,即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这也意味着养老金的入市规模原则上大约有近万亿元。

  值得提醒的是,养老金在性质上是保障基金,与投资基金和风险基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也是养老金入市必须特别强调风险控制的要义所在。此次征求意见的《办法》虽然将为养老金入市扫除制度上的障碍,但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也需要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慧择提示:养老金入市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应该建立一个完整规范制度,实现风险可控。但是养老金入市制度仍然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养老金入市是否安全直接关系着养老金是否能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