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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再次上调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

更新时间:2017-08-28 01:46
  【摘要】海盐县将再次上调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上调后每人每月增加了20元,调整后将5.16万人收益,增幅达141.66%。

  从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海盐县将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这也是海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出台以来第四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根据嘉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海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5元,增加了20元。

  据悉,这是海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出台以来第四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由2010年最初的6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145元,增加了85元,增幅达141.66%。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将于7月24日全部发放到位,全县共有5.16万人在此次调整中受益,补发金额近609万元。

  下一步,海盐县还将继续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更好地保障全县居民晚年生活,使老年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慧择提示:海盐县上调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提高了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使得全县的养老水平得以提高,切实保障了广大退休人员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