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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加大对工伤保险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

更新时间:2015-08-04 14:08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违法行为开始出现。近期,工伤保险诈骗行为日益抬头,为了规范工伤保险市场,万安县加大了对工伤保险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

  日前,万安县园区企业一木材加工厂老板到万安县医保局咨询工伤事宜,通过交谈和了解,医保局工作人员发现一对夫妻存在工伤诈骗嫌疑。再经深入调查,发现两人一个月内两次以脚趾骨折为由,向新就职的单位提出工伤赔偿,最终一举破获一起诈骗案件。

  某木材加工厂老板林先生来到县医保局工伤生育股咨询工伤问题,林先生称公司新招录了一名员工黄某,刚上班就因右脚大脚趾骨折进了医院。但是,医院提出要给黄某手术治疗,单位为他预支垫付了将近1万元手术费时,黄某竟表示不愿开刀,只要将这笔钱给他,写个协议今后双方无涉。林先生觉得不太妥当,特地到该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接待林先生的工作人员觉得事有蹊跷,发现黄某受伤没人看见,只是自述搬动一根圆木时砸在了脚上。随后,县人社局工伤调查小组成员对此事进行调查,黄某和他的“妻子”刘某被请到县人社局工伤调查室,两人面对询问神情慌张,工伤调查人员据此判断两人心里有点不对劲。通过进一步的外围调查发现,黄某脚趾的伤应为陈旧性骨折,他之前一直都在其它工厂打工,6月初因为在当地一家公司上班时脚趾骨折工伤,获得了叁千多元赔偿后离职。

  在大量证据面前,两人不得不交代了合谋施骗的过程。原来,黄某于6月中旬用榔头将自己的脚趾骨敲折,然后在网上寻找招聘信息,一旦被用人单位录取,上班时乘机假装重物砸折脚趾骨以骗取工伤赔偿。目前,两名嫌疑人黄某夫妻已退回所骗钱款,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随着工伤赔偿标准的不断提高,骗子们瞄准了工伤诈骗这一新型诈骗手段。工伤诈骗以自伤为欺骗手段,容易骗取他人同情心,同时以伤势向单位施压,部分小企业往往未缴纳工伤保险,更怕麻烦,以“私了”息事宁人的做法屡见不鲜。即便单位缴纳保险,也不怕麻烦,单位也往往难以举证自伤,最终仍能获得高额赔偿。

  为防范工伤诈骗,万安县医保局要求用人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在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发生伤害事故只能用人单位照单全付,用人单位急于解决,私了可能性很大。而工伤诈骗者正是抓住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买工伤保险等把柄,利用用人单位急于私了的心理,取得高额赔偿。

  其次,建立并完善招聘机制。按照常规,招聘新员工,背景调查和安排体检都是必要的。背景调查对于基层员工确实难以做到,但入职体检是必须坚持的,一方面可以检测员工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岗位需求,另一方面体检可以有效防范工伤诈骗的发生。体检的时候,对于陈年旧疾型诈骗形成有效抗辩,另一层面分析,体检对企图进行工伤诈骗者能够产生心理威摄,打消其不法念头。

  慧择提示:工伤保险诈骗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将会造成大量社保基金的流失,不利于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打击力度有利于减少工伤保险基金的流失,有利于规范工伤保险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