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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更新时间:2015-07-28 11:08
  【摘要】公积金是国家为百姓提供的住房保障,它能够帮助百姓解决住房难题。近期,为了提供百姓对公积金使用的积极性,鄞州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并规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每户100万元。

  根据政策,此次鄞州区还调整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即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商品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商品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也就是说,目前没住房的家庭,现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一套商品住房,首付20%就够了;但购买的是二手住房的话,首付得30%。如果家里已经有一套住房,按揭已经还清,现在用公积金贷款再买一套,商品房的话首付得30%、二手房的话首付得40%。

  媒体人了解到,鄞州公积金贷款可贷额计算系数由原来的0.35调整为0.4。

  此外,今天鄞州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承办银行的通知。和市公积金一样,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成为鄞州区内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慧择提示:鄞州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利于促使百姓加强对公积金的使用,切实保障百姓的合法权益。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增加,有利于带动公积金的进一步发展,带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