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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即将出台

更新时间:2015-07-08 17:14

  【摘要】据悉,我国巨灾保险制度被列入保险新“国十条”,该制度将以“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作为突破口先试行。《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初稿)》征求意见稿将于本周下发。

  多家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制度运行初期,将以一款适用于全国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示范条款为主,可单独作为主险或作为普通家财险的附加险。以城乡居民住宅建筑物本身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以破坏性地震振动及其引起的次生灾害为主要保险责任。”

  从初稿内容来看,运行初期,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每户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100万元以上部分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保险补充。

  对于消费者所关心的费率和理赔问题,运行初期,将按照地区风险高低、建筑结构不同、城乡差别拟定差异化的保险费率,并适时调整。涉及赔偿处理,则参照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国家标准进行分档理赔。

  “据初步测算,年基准费率约在0.01%到0.16%之间。”知情人士举例称,比如,以地震风险较低的某市混合结构住宅为例,费率约为0.01%,如果该住宅保险金额为10万元,每年保费约为10元;以地震风险较高的某市钢混结构住宅为例,费率约为0.069%,如果该住宅保险金额为10万元,每年保费约为69元。

  业内人士则更关心投保率,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关系到这一模式的推进成效。据一组测试数据显示,综合国际经验、行业偿付能力溢额、历史赔案、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及保险意识等因素,我国开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采取自愿投保的方式,预计在方案实施的一至两年内,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投保率预计不超过5%。考虑到不同地区地震风险差异很大,可能存在投保不均衡的现象。

  那么,“在运行初期,若按照全国范围投保率1%至5%初步测算,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每年的保费规模约为2.4亿元到12亿元左右。”业内人士分析称,随着投保率和保障程度的提高,每年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储备金的累计规模还会继续扩大。


  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目前的工作计划表,2016年年初,将面向城乡居民销售住宅地震保险产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正式运营;2016年年中,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财务规则,允许保险公司按照保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实现跨年积累;2016年三季度末,总结评估地震巨灾保险制度运行情况,测算次年保费规模,进一步完善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的产品、服务和运营等。

  2017年初,正式启动地震巨灾专项储备金积累,委托专门管理机构设立专户管理;2017年三季度末,根据上一年总体运行情况,验证保险费率,调整保险条款,同时,研究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基金及其管理机构。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是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三步走”中的第一步。第二步则是在2017年底前,完成巨灾保险立法工作,推动出台《地震巨灾保险条例》;第三步是在2017年至2020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逐步将巨灾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慧择提示:巨灾保险制度的出台,可保障消费者在遭遇破坏性地震振动及其引起的次生灾害时,能够在灾后获得经济赔偿以减轻灾害所造成的的巨大经济损失。由于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刚刚出台,相关制度的完善还需一段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