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假日必备旅游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7 01:24
  【摘要】端午节刚过去,想必有很多小伙伴已经开始期待中秋节以及国庆节了吧,在这两个节日,也会有很多的小伙伴选择旅游度过假期,不过,旅游虽好,风险也是在的,因此,最好备一份旅游保险。而在旅行时也要多多注意一些方面。

  随着中秋节及国庆节的临近,不少市民都会选择旅游来度过假期。根据市旅游质监所和市消协以往同期所受理的投诉咨询情况看,旅游消费纠纷多集中在住宿、餐饮、交通服务达不到标准、景点或参观时间缩水、另收服务费以及增加购物项目等方面。 为此,天津市旅游质监所和市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两节出行要注意以下八个方面:

  一、要尽量错峰旅游。消费者应充分考虑假期集中旅游消费可能会影响到价格和旅游接待质量等因素,尽量避开假期热点旅游线路,而选择温冷型的旅游线路,也可以安排在假期后再行出游。

  二、要选择信誉好、服务规范的正规旅行社。正规旅行社应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您是出国旅游,旅行社还应具备《出境经营权》。

  三、切莫只图便忽略其它方面。不要以价格高低”作为唯一选择标准,也不要不顾出游路线费用实际,一味讨价还价、压低价格,牢记一分价钱一分服务”、质价相符的原则,选择价位合理的品质团”,才能享受到真正的快乐旅游”。

  四、要签订详细的旅游合同,一是尽量选择使用市工商局和市旅游局联合推荐的《旅游合同文本》的旅行社,以避免因旅游合同不规范而产生的侵权现象。二是签订旅游合同要详细约定住宿、就餐、交通工具的标准,具体行程和景点,是否安排购物,是否有自费项目等等。三是带儿童一同出游的消费者,还应事先与旅行社约定儿童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四是如果您认为还需要有合同补充内容,应当面与旅行社协商同意后,增加合同补充条款(尤其在违约金方面),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五、旅游购物不要轻信商家口头宣传与承诺。旅游购物,尤购买电子产品,要当场查验商品性能是否与商家介绍的相一致。个别经营者夸大宣传,如承诺购物可享受异地‘无忧’售后服务,如果不满意可在一个月内百分之百退货等等”。但当消费者返回后商品出现问题,却再也联系不到商家,维权十分艰难。

  六、增强旅游保险意识。在出游前最好购买“旅游者个人意外保险”,购买保险产品时要结合自身情况和旅游行程合理选择,并认真阅读保险条款。

  七、做好出行前各方面的充份准备。要关注旅游、气象和外交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详细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和社会局势及治安等情况,确保出行安全。

  八、妥善保存旅游合同及票据,以便日后维权。您在交付旅游费或保证金时,请索要发票。在旅途中应随身携带合同作为依据。如果发生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沟通,不能解决时,再向组团旅行社反映意见和建议。

  慧择提示:两节出行,游客一定要注意以上所说的八个方面,相信这会为您在旅行期间提供帮助的,最值得一提的就是,一定要为自己购买保险,游客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去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