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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允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更新时间:2017-08-25 06:54

  【摘要】为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近日,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那么该通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自去年以来,债市投资主体日渐丰富,人民银行已陆续放行银行理财、农村金融机构、社保基金、保险、信托、公募基金、企业年金、券商资管等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又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参考非法人产品直接开户,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不过通知显示,对于私募基金的准入门槛及条件仍严格规范化。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管理实缴规模处于行业前列、具有完善的债券投资内部控制、最近三年未发生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整体流程仍受到严格规范,有利于保证参与机构的质量。”

  招商证券报告分析,这一举措对于债市的资金增量可能有限,“尽管私募基金准入获批,可以进一步带来增量资金,但由于私募基金以往已经陆续通过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等"借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交易,故此次带动的增量资金将大打折扣。”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2285家,已备案私募基金13663只,认缴规模3.48万亿元,实缴规模2.69万亿元。如果按基金总规模划分,管理规模在100亿元以上私募基金达到了56家,50亿元至100亿元的73家。

  私募基金已经成为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主力之一,且在近期的市场中取得了较好收益。在好买基金统计的近18000只私募产品中,尽管5月底沪深300大幅震荡调整,但私募基金仍然表现优异,逾八成取得正收益,逾五成跑赢同期沪深300收益率。

  “以前的交易是走信托或者公募基金专户的通道,现在可以自己开户,交易效率方面有所提高,费率应该也有所下降。”上海一家私募基金人士表示,银行间债市对阳光私募基金放开,对于私募行业信心提振明显,成为资本市场中的“准金融机构”。

  国泰君安报告显示,从规定来看,私募投资基金在银行间开立的结算户应为“乙类户”,较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只能通过“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更有优势,不过,仍然试行与做市商或尝试做市机构以双边报价和请求报价的方式,与此前的四类非法人产品的要求一致,目前这种交易方式仍然不活跃。此外,交易对手限制问题仍未实质解决,且开户交易涉及交易系统、专业人员等方面投入,经济效益改善有限。

  “不过长远看,私募债券投资基金的开发却具有很强的市场穿透力,未来具有改变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的潜力。”国泰君安研究员张莉表示。

  慧择提示:近日,人民银行发文允许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专业人士表示,虽然私募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进一步带来增量资金,但从长远来看,带动的增量资金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