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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范围扩大 幸福人寿推医保产品

更新时间:2017-08-26 00:29
  【摘要】去年12月,重庆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务院颁布的“新国十条”号召,推出“渝十条”,多举措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并指出医保卡余额可买保险。在此情况下,幸福人寿特别推出4款医保专属产品。

  医保卡余额还可以买保险
  一直以来,重庆坚定不移地支持国家的战略部署,紧跟国家保险业发展的步伐,于2014年下半年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即“渝十条”。“渝十条”特别提出,从2015年起,重庆市城镇职工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同年,重庆市政府、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通知》,规定所有参保人员可购买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和人社部门核准的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这一政策的发布,让不少市民新奇地发现,医保卡中的余额又有另外一个重要用途了,那就是可以购买保障家人健康的——保险。

  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推出专属医保产品
  幸福人寿就像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日之星,为广大的山城市民带来了浓浓的关爱。为响应国家保险“新国十条”和重庆市政府“渝十条”对保险业的发展决心,专门针对“个人医保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这一政策,特别推出4款医保专属产品——“幸福无忧意外保障计划U”、“幸福盈彩人身重大疾病保险(B款)”、“幸福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和“幸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这4款已入围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参保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产品”大名单的功能各异的保险产品,均可使用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购买。

  慧择提示:重庆市政府推出的“渝十条”指出,当地参保人可以使用医保卡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这为市民带来利好。对此,幸福人寿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推出专属医保产品,为市民通过商业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