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金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

更新时间:2017-08-26 10:03
  【摘要】据了解,近期,今年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启动,参保居民可根据个人缴费标准进行选择缴费。

  从市社保局获悉,今年金华市区城乡居民(除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缴费已经启动,截止日期为6月30日。逾期缴费的,将设立等待期,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有两档可以选择:每人每年缴纳500元,财政补助1200元;每人每年缴纳300元,财政补助700元。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缴纳200元,财政补助460元。非市区户籍人员(除学生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不予补助,由本人全额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缴费人员,均可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每份保费100元,保额10万元,份数不限,多份保额累加计算。

  市社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已与银行签订基本医疗代扣协议的,应在相应扣款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医保费;签订基本医疗代扣协议确有困难的,可在缴费期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银行网点用现金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不实行现金缴费,已与银行签订大额医疗委托扣款协议的,应在相应扣款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费用。新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委托扣款协议的,由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其社会保障卡关联银行各网点办理。

  慧择提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逾期缴费的,将设立等待期,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不实行现金缴费,由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其社会保障卡关联银行各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