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偿二代建设启动 保监会强化资本约束红线

更新时间:2015-06-12 14:12

  【摘要】在保监会公布偿二代机制后,各方都在探索相关发展方案,险企更是积极研究具体细节。据悉,为进一步扩容,险企发行优先股的具体方案或将出台,海外发债迎来发展机遇。

  强化资本约束红线
  2012年3月,我国保险业正式启动偿二代建设。2014年末,顺利完成了偿二代17项主干监管规则的研制工作,并于2015年初正式发布,同时保险业进入偿二代过渡期。
  目前,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和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风险具有多样化、复杂化和变化快的特点。
  前述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根据行业发展和风险变化,及时调整监管标准,采取监管措施,防范公司层面和行业层面的偿付能力风险,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针对公司层面的偿付能力风险,2014年,保监会对外发出13份偿付能力监管函。其中,责令公司提交偿付能力不足预防计划1家次,限制投资范围5家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3家次,停止开展新业务2家次,行业通报批评5家次。
  对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公司和分类监管评级为C、D类的公司,采取了责令增资、停止增设分支机构、停止新业务等严厉的监管措施,及时防控行业风险。
  此外,针对行业层面的偿付能力风险,如高现金价值产品风险、投资性房地产风险、利率保单利差损风险、证券及信托等投资的资金运用风险等,保监会数次出台有针对性的监管规则。
  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和分类监管评价结果显示,2014年全行业仅有1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连续4个季度偿付能力全部达标,且2014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处于充足II类(即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150%)。

  完善行业资本补充机制
  前述负责人称,受保险公司盈利能力提高、资本市场向好、公司外部融资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行业资本溢额大幅增长。2014年末全行业资本溢额为7207亿元,较年初增加3199亿元,增幅79.8%。
  与此同时,保监会对127家保险公司基于2014年末的情况开展了分类监管评价,按照公司的风险由低到高依次评定为A、B、C、D四类。
  评价结果显示,A类公司有43家,B类公司有79家,C类公司有3家,D类公司有2家。其中,风险低的A类公司较年初增加了7家,风险严重的D类公司较年初减少了2家。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资本约束管住管好,资本补充放宽放活”的原则,2014年,保监会在强化资本约束的同时,不断完善行业资本补充机制,拓宽行业资本补充渠道。
  今年初至今,保监会积极与各有关部委沟通,探索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研究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事宜,起草了《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近期正式发布。
  此外,由于境外融资成本较低等特点,保险公司对海外发行资本工具颇为关注。前述负责人透露,该项政策“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5年是保险行业进入偿二代的过渡期,该人士透露,保监会将以偿二代组织实施工作为核心,继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力度。除组织公司做好偿二代过渡期的试运行工作和偿二代全面切换的准备工作外,还将研究制定偿二代相关配套制度,开展偿二代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试评估工作。
  此外,将改进保险监管流程和机制,完成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同时,密切监测行业偿付能力变化情况,及早发现风险,加强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及C、D类公司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措施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最后,前述负责人还透露,《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即将发布,指导和规范行业融资行为,丰富资本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行业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慧择提示:目前,保险业正积极推进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监管部门更是通过多项举措强化保险资本约束红线,并将出台相关政策完善行业资本补充机制,从而推动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一系列的举措也将提高保险业的风险抵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