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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甲流保险是否需要购买

更新时间:2010-04-26 14:34

  新疆甲流保险是否需要购买

  1月5日,新疆卫生厅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月4日,新疆新增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55例,死亡病例1例。

  据新疆17所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15所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第52周(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3日)监测结果显示:哨点医院流感样病例占门急诊就诊病例总数的4.1%;流感病例占流感样病例的26%,其中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96.88%。

  据新疆疾病监测报告管理系统报告,截至2010年1月4日,全区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2913例,死亡病例12例(不含新疆兵团报告死亡病例)。

  截至2009年1月4日,新疆累计治愈确诊和临床诊断病例4978例,仍有94例病例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其中危重病例3例,重症病例5例。

  根据以上情况,慧择网建议新疆的市民投保一份新疆甲流保险,以转移相关的风险:

甲型H1N1流感综合保险A计划

专门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医疗产品,包含高额医疗费用保障。
甲型H1N1流感医疗保险金:20000元,无免赔额;
甲型H1N1流感身故保险金:20000元。

保费:50元

甲型H1N1流感综合保险B款

专门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医疗产品,包含高额医疗费用保障。
甲型H1N1流感医疗保险金:80000元,无免赔额;
甲型H1N1流感身故保险金:80000元。

保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