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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观察期温馨提示

更新时间:2017-08-27 11:05

  健康险观察期温馨提示

  据了解,目前国内所有的健康险产品都设有保险观察期。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通常为180天,如人保健康的关爱专家定期重疾个人疾病保险,太保的万全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等。而普通住院医疗保险的观察期分别为30、60、90天不等,如永诚的永保一生医保计划观察期为30天,泰康的亿顺无忧呵护综合保障计划的观察期为60天,人保健康的关爱专家短期重疾(推广版)团体疾病保险的观察期定为90天。

  此外,一些终身型医疗保险产品的观察期长度也不尽相同。如国寿的康裕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为1年,而平安附加守护一生终身医疗保险的观察期只要90天。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意外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或身故是没有保险观察期的。由于意外事故是随机的、突发的,因此不存在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对于一些保险期间为一年并且保证续保的健康险产品,保险观察期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在保险消费者续保之后,则不再另设健康险观察期。也就是说,即便被保险人在续保后的第二天就发生保险事故,也是可以获得保险金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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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全面,包含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以及住院津贴、手术津贴,专为少年儿童设计 ,在学校、幼儿园发生意外时,可获保额的双倍给付,非意外身故可获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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