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些年来,中国的
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非常差,由于企业
年金市场发展远低于预期,
养老险公司的收入远低于运营成本,使得公司的盈利时间延长,经营压力增大,从而导致中国养老险公司陷入生存困境。
在夹缝中求生存”的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仍显滞后,由此,国内养老险公司已面临生存困境。
目前,国内共有5家专业养老险公司,集中于2004年和2007年成立,分别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中国人寿中国建筑 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些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经营业务主要为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和企业年金等。
但市场人士分析称,由于企业年金市场发展远低于预期,上述养老险公司的收入远低于运营成本,使得公司的盈利时间延长,经营压力增大。至去年年底,仅仅平安养老通过提供综合福利保障,于2009年实现首年盈利外,其他四家公司均处于亏损状态。
税优缺失成发展瓶颈
市场人士认为,从根本上而言,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力度不够,主要是由于税收政策优惠缺乏支持。
目前在中国,企业年金仅对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的5%以内有税收优惠,对个人缴费无税收优惠支持,且税收优惠模式为tee模式,即在缴费环节征税,投资和领取环节免税。从总体上不利于企业和个人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性。在团体养老金、个人养老金方面,中国尚无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
而世界主要国家在商业养老保险上都有不同幅度的优惠措施。目前,世界主要国家的税法中,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雇主缴费部分大都给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优惠,但是允许扣除的额度有所不同。如瑞士是全额扣除,德国为10%、美国为15%、加拿大为18%。
另外,世界许多国家对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以及个人投保储蓄性养老保险的保费支出,允许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譬如,美国采用限额扣除,2000年雇主养老金计划中雇员个人缴费的最高扣除额为1.5万美元。
一位大型寿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人士分析,没有税收优惠政策,老百姓把钱存银行来养老,跟现在用钱去买养老险,有什么格外的区别?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吴焰就在今年全国两会提案中建议,由国家财政部门出台专门文件或适时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保费支出,明确允许其从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待获得保险金给付时再列入当时的应纳税所得额交纳个人所得税。
慧择提示:从根本上而言,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力度不够,主要是由于税收政策优惠缺乏支持,因此,为了促使我国的养老产业得到发展,我国应该出台一些利好养老保险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