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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健康险个税优惠政策亮点抢先知

更新时间:2015-06-26 12:02
  【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磨合,商业健康险个税优惠政策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有关部门已经发布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此情况下,哪些人受益?下面小编就带您了解相关情况。

  哪些人适用于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
  对此,通知指出,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未来什么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享受税收优惠
  通知表示,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待产品发布后,纳税人可按统一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按规定执行。

  将在哪些地方开设试点
  通知提出,为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平稳实施,拟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各省级财政、税务和保监部门应及时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别上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审核备案。

  慧择提示:根据财政部、保监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通知可知,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试点,符合上述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方可享受税收优惠。值得注意的是,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消费者才能从新政策中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