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大病医疗险建议保费占年收入7%-12%

更新时间:2017-08-24 21:35

  大病医疗险建议保费占年收入7%-12%

  大病医疗保险有哪些注意要点?江苏市场上的大病医疗险有哪些有特色的产品?大病保险与单位社保报销时是否有冲突?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身体健康情况也越来越关注。人保健康江苏分公司业管部总经理冯志英就大病医疗保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得了大病可有两种商业保险赔偿

  冯志英介绍,得了大病,可以通过两种商业保险赔偿,一种是通过医疗费用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也就是平常说的“报销”;另一个是定额的补偿,它的赔付前提是所保障的重大疾病发生。重大疾病保险不会与单位报销相冲突。一旦疾病发生,它是以疾病的发生为赔付对象,以疾病赔付为主。

  冯志英建议,有条件的居民,都应该投保一下重疾险,毕竟单纯的社保保障范围还是偏低。

  特色服务多多,客户可各取所需

  根据有关规定,市场上的重大疾病保险有25种疾病必保。各家在服务上下工夫,也提供了不少特色产品。譬如人保健康一款曾经获得2009年最受欢迎的重疾产品为例,其特色是保费低,保障重点突出,含有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障,重疾包括31种保障。购买这个产品,有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比方说打一些健康咨询电话,还可以建立健康档案。以及深度的健康体检、慢病管理等。

  再比如华夏人寿的重疾险,在国内率先推出“二次赔付”的概念。信诚人寿的重疾险,可以赔付原位癌。光大永明的“3G”保单,可关注到家庭三代成员需求,作为主险的重疾险,具有市场上同类产品没有的保额月月递增功能,能够有效防止通货膨胀造成的保障缩水。

  建议保费是年收入的7%-12%

  冯志英提醒,投保这一类保险,首先,客户要注意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建议保费是每年收入的7%-12%。如果没有医疗保障的人群,可以再投保高一点。投保长期健康险时,最好选择期交。

  其次,最好年轻时购买,身体健康时提早购买。因为一旦生病,年龄大了,就可能不能买了,需要加费。

  第三,买时一定要了解保障责任和除外责任。不能光看贵不贵,便宜不便宜。投保要认真阅读条款。特别注意的地方还包括,除外责任和免责期、等待期的长短、续保的条款等。

  第四,一定要如实告知自身健康情况,如有隐瞒容易出现赔付纠纷。

  部分公司的重疾产品示例

  30岁的童先生想给自己投保20万储蓄返还型的重大疾病保险,每年保费预算10000元左右。以下是一些公司的产品示例(仅供参考)。

  产品名称:海康人寿“安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内容:20万重大疾病,年缴7380元,交费20年。70岁返还20万保额。观察期90天,大病种类28种

  特点:60-69岁每年返还4000元的体检津贴

  产品名称:友邦“守卫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内容:20万重大疾病,年缴7960元,交费20年。80岁返还20万保额。观察期180天,大病种类30种

  特点:60-80岁期间保额自动递增20%,加强保障

  产品名称:华夏人寿“两全其美”重大疾病保险

  内容:20万重大疾病,年缴6732元,交费20年。88岁返还20万保额。观察期90天,大病种类28种

  特点:在被保险人发生一类大病获得理赔后,如果发生另外一类的大病,还可以获得理赔

  产品名称:中国人寿(601628)“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内容:10万重大疾病,年缴8700元,疾病赔付30万,身故赔付30万。交费20年,保险期间为终身。大病种类20种

  特点:疾病、身故3倍赔付

  产品名称:太平洋(601099)保险“万全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内容:20万重大疾病,年缴7220元,交费20年。保险期间为终身。观察期90天,大病种类39种加11类特定疾病手术

  特点:特定手术提前给付50%,特定疾病提前给付30%

  产品名称:生命人寿“福满堂”重大疾病保险

  内容:20万重大疾病保险,年缴8020元,疾病赔付20万,65岁满期返还20万加分红65000元左右。交费20年,65岁满期。大病种类40种加8种轻症

  特点:8种轻症额外赔付保额的20%,更加人性化

  重大疾病险

  首现“二次赔付”

  重大疾病保险是不少家庭投保的首要选择,但根据传统条款,被保险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保险合同即终止——有了患病史的客户,大多数保险公司会将他们作为“非标准体”不予承保。不过,这种遗憾随着华夏人寿“二次赔付”概念的推出得到化解。

  记者从华夏人寿江苏分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一款重疾险保障计划,可保障35种重大疾病,并在国内率先引入“重大疾病二次赔付”理念。这意味着,投保人在已经获得重大疾病理赔之后,无须体检就可获得第二次投保重大疾病保险的机会(第二次提供的保障范围不低于22种重大疾病)。

  以江苏曾发生的一起赔付为例:2008年8月,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李女士购买该保障计划。2009年4月,李女士眼睛视力急剧下降,4月经常州某专科医院诊断为视网膜变性。后又经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做眼部鉴定,鉴定结果符合重疾条款,得到赔付。另根据华夏有关条款,李女士在365天以后继续享受条款约定的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且豁免续期重疾保费。

  据了解,“二次赔付”的重疾险,系华夏人寿与国际著名再保险公司汉诺威再保险合作开发而成。已往有了患病史的客户,绝大多数保险公司会将他们作为“非标准体”不予承保,“二次赔付”有助于弥补传统重疾险的这一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