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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保监局:加强财险公司投资型产品风险防范

更新时间:2015-06-23 15:55
  【摘要】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保监局对于保险公司的监管也越发严格,近日,大连保监局就提出了加强财险公司投资型产品风险防范。

  大连保监局有力指导财险公司做好投资型理财产品销售及兑付工作,督促公司做到三个“建立”和三个“确保”:一是建立销售情况周报告制度、满期给付和退保月报告制度、突发事件随时报告制度,确保及时掌握业务的增量存量、市场反映等情况,及时预警。二是建立客户回访、对问题件处理的工作制度,对客户进行回访并全程录音,确保回访率和回访成功率达到规定标准。三是建立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制度、对产品销售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制度,确保在销售中遵守大连市场银保业务的各项协议约定,不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慧择提示:加强财险公司投资型产品风险防范,有利于产险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加强对于风险的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