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我国的
巨灾保险制度正在逐步建立中,但是由于其速度过慢,目前
巨灾风险证券化是近年来国际市场日益成熟的风险转移机制,它的探索呼声日益提高。
5月24日,由复旦大学、
中国保险学会、上海市保险学会共同主办,《中国保险报》等媒体支持的“巨灾风险管理与金融创新”论坛在复旦大学举办。与会嘉宾普遍认为,巨灾风险证券化是近年来国际市场日益成熟的风险转移机制,我国应加快探索巨灾风险证券化在国内的实践路径。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近15年来,我国平均每年有3亿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每年超过2000亿元。长期以来,我国自然灾害灾后救助主要依靠灾后紧急财政拨款、改变预算用途等被动的灾后补偿机制,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相对较低,保险业在灾害救助体系中的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目前,我国深圳、云南、宁波、四川、上海等地的巨灾保险试点已经相继启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已经明确“三步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015年4月16日,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在北京正式成立,推动我国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先行先试。
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表示,近年来,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取得显着成绩,但前行之路任重道远,应选择符合中国实际的巨灾风险管理金融创新工具,一方面,加大巨灾保险试点推广力度,加快巨灾保险立法;另一方面,加快巨灾债券等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的运用。
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表示,巨灾风险证券化将巨灾保险风险从保险和再保险扩展到资本市场,发挥资本市场分散巨灾风险的作用。从国际巨灾债券、巨灾期货的发展来看,完备成熟、种类齐全的资本市场是实现巨灾风险证券化的重要保障。上海是全球金融要素市场最齐全的城市之一。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不断深入,金融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化,巨灾风险证券化的外部环境日益成熟。
裴光介绍,目前,上海保监局已经和上海市金融办一起推动成立了保险交易所的筹备小组,筹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进入关键期。保交所成立后将打通国内与国际保险市场,建立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连接,推动形成区域性再保险交易、定价中心,成为巨灾保险发展的重要载体。
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旻表示,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已经和中国保险学会签署协议,成立了专门团队研究巨灾保险的资产证券化问题。下一步将加强该领域研究的实验和推广。
姚庆海建议,保险业应建立巨灾保险合作机制,建立中国-东盟巨灾保险基金,完善国际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巨灾风险防范长效合作机制,使保险成为我国防灾减灾外交的重要政策工具。
本次论坛为上海论坛2015子论坛。复旦大学副校长林尚立、复旦发展研究院中国保险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徐文虎致论坛欢迎词。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旻、台湾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总经理梁正德、中再产险创新业务部总经理李立松、前海保险交易中心董事长梁洪杰、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环境系副教授JC Gaillard、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经济工程学院教授Ute Werner、韩国成均馆大学管理学院教授Junghong Joo、怀戴投资公司董事长、原百慕大财政部再保险和破产法改革委员会主席John Milligan-Whyte、韩国首尔大学社会学系教授Jaeyeol Yee、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保险风险与财务研究中心Andreas Milidoni等嘉宾参加此次论坛并发表演讲。
复旦发展研究院中国保险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许闲、《中国保险报》总编辑于华主持本次论坛。
慧择提示:虽说巨灾风险证券化是近年来国际市场日益成熟的风险转移机制,但是它的探索以及实现仍需要重要的载体,而上海保监局和上海市金融办一起推动成立的保险交易所的筹备小组则可以成为巨灾保险发展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