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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将建筑业工人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7 07:02
  【摘要】建筑业的发展向来存在较多的风险,对工人的安全存在很大的威胁。对此,各地积极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据悉,东营建筑业工人将纳入工伤保险

  5月20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月宣传活动及“同舟计划”和职业病防治集中宣传在百大东城店门口举行,吸引了不少劳动者前来咨询相关事宜。随后,工作人员带着宣传材料来到位于东二路南一路交叉口的一处工地,向农民工及包工头普及工伤保险及职业病相关政策知识。据了解,2014年,东营市共认定工伤2036起,共支付待遇2.3亿。近日,人社部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将全部被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保险科副科长马科长介绍道:“工伤保险以前大都是固定人群参保,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群体很少有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再加上劳务市场上层层雇佣、转包的现象,农民工如果遭受工伤,很难得到保障。以前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购买商业保险,但是真正实现的少之又少。”

  近日,人社部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关问题,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总承包单位和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但不包括已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参保。

  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据了解,东营市人社局、住建委、安监局、工会将形成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建筑业参保情况联合督查,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

  慧择提示:为了进一步规避建筑业工人面临的工伤风险,更好地保障广大工人的切身权益,近日东营市人社局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并将建筑业工人纳入工伤保险,从而提高他们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