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人办理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办理了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那么,如果要实现这两者之间的转移,该如何去做呢?
一市民柳女士在今年3月17日达到退休年龄,可是对于养老保险金的领取,她却有些疑问了:除了缴纳了15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外,她还缴纳过几年时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养老金该怎么领?
随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业务经办系统的正式投运,她面临的问题只需几分钟就能得到解决。近日,在市人社局业务办理大厅内,柳女士办妥了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顺利地将城乡居民养老
保险缴费金额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交叉参保人员实现跨险种跨地区接续互转
笔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从去年开始便已出台相关政策,但由于系统没有上线,一直到今年才可真正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互转业务,在两个险种之间交叉参保的人员可以实现跨险种、跨地区接续、互转。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业务流通渠道的开通,使就业流动性较大的农村户籍人员、城镇非从业居民等群体能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的自由转接,个人缴费也随同转移。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只需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市人社局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大厅,在城居和城职养老保险两种制度中选择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险种办理转移手续。
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才能申请转移
“参保人员如有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形,达到城镇职工养老
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就可以来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市人社局特别提醒,办理的时间节点必须是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其个人缴费及集体补助部分并入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认可城职缴费年限,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在其中任何一个险种已经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就不能再进行转移了。如一个参加了两种养老保险的人,达到退休年龄后已经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申报退休,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则只能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缴结算手续。
慧择提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互转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并不是想转就转,所以,您一定要了解这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