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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亡风险保险费

更新时间:2017-08-26 00:25

  【摘要】很多人会有疑问,究竟死亡风险保险费是什么,为了解除大家的疑惑,下面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下相关介绍,希望会对您有帮助。

  万能险费改正式启动 死亡风险保额占比提升3倍
  春节前备受关注的万能险费率改革目前已经正式启动,春节后已有不少保险公司将旗下部分产品的最低保证利率从2.5%调整为3%—3.5%,超过了银行2.75%的一年期存款利率,如此消费者的投资账户将进一步受益。
  此外,新政之下,除了关注万能险产品的最低保证利率以外,消费者在购买万能险时还应该着重看“最低风险保额的最低比例”。此次万能险改革的另一亮点是进一步强调了万能险的“保障”功能,在“回归保障”监管的引导之下,新规将最低风险保额的最低比例提高了3倍。新规要求,7月1日后不符合新规的万能险产品不得销售。消费者要谨防购买其保障比低于上述监管规定的万能险产品,尤其是对于网销万能险,更要仔细查看条例。
  春节前,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新版《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宣布于2月16日起取消万能险不超过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将前端产品定价权交还保险公司,从而推动万能险更加让利消费者、回归保障本质。
  万能险是指包含保险功能并设立保底收益投资账户的人身保险,消费者将保费交到保险公司后,一部分用于风险保障,另一部分用于投资。其因具备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保单价值领取方便等优点,而被誉为“万能”。
  此次改革取消了万能险不超过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特性、风险程度自主确定。根据最新的规定,万能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新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3.5%的仅需要备案,而高于3.5%的则需要审批,因此业内预计未来最低保证利率3%—3.5%将是各大保险公司的常态选择。
  最低保证利率的提高,意味着消费者的投资账户收益会增加,同时,产品最低保证利率越高,需要计提的准备金也越高,偿付能力要求也越高。
  不过值得提醒的是,万能险不是银行储蓄,储蓄利息的计算基数是进入银行账户的所有本金,而万能险的收益计算基数是保单的账户价值,即个人所缴保费中扣除初始费、账户管理费等费用以外的资金。
  笔者调查发现,春节后已有不少公司调整了其旗下部分产品的最低保证利率,比如太平人寿、国泰人寿、富德生命人寿等几款产品。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最低保证利率的取消实质上并不会引发业内的价格战争,“万能险销量取决于产品的实际结算利率,最低保证利率只是一个指标,目前保险公司万能险实际结算利率大多在4%至6%之间。”平安保险某业务人士告诉笔者。
  上述人士表示,实际结算利率高、又有保底收益是万能险近年来吸引消费者的重要因素之一,卖得越好的产品往往是实际结算利率越高的产品。保监会数据显示,按照规模保费来算,2014年万能险保费收入为3421亿元,占人身寿险的比例为20.5%。
  笔者查询了几款在售万能险的公开资料,发现其结算利率多数在3.5%-4.5%之间,均高于之前2.5%的最低保证利率,甚至也高于新政下的3.5%最低保证利率。
  不过,仍有部分保险公司的万能险产品结算利率仅能达到2.5%。公开资料显示,中德安联人寿的福佑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5年期产品最新的月结算年利率为2.5%,中德安联人寿灵活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5年期产品的月结算年利率为2.5%。另外,比如交银康联人寿的聚宝盆两全2014年至今的结算利率为3%。

  死亡风险保额占比提升3倍
  除了最低保证利率的取消外,此次改革的另一个重点就是进一步强调万能险的保障功能。“回归保险的保障功能”一直是保监会在倡导的理念。去年部分网销万能险比拼收益,一度将预期收益率飙升至6%-7%。被保监会紧急叫停,并要求整改。此次改革则重点提升了万能险的保障功能,根据新规,个人万能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应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即赔付金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120%),这一标准较之前提高了3倍。
  死亡风险保额是指有效保额减去保单账户价值,其中有效保额是指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公司支付的死亡保险金额。此前的死亡风险保额仅规定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保单账户价值是指投保受益人可以取出的现金。当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公司应支付保险受益人的死亡保险金额,包括死亡风险保额和保单账户价值,即是总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1.2倍。
  新规还要求,7月1日后不符合上述新规的万能险产品不得销售。不过据了解,目前依然在售的部分热门网销万能险产品,其保障功能依然无法达到上述监管规定,尤其是一些理财性质的网销万能险产品,部分风险保额只有账户价值的5%,有的甚至只有1%,业内人士表示需要提醒消费者重点关注,谨防买到不合规产品。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一般情况下,万能险不能发挥意外、医疗等方面的保障作用,如果真正要投资保障兼顾,就需要附加相关健康险等。
  另外,此次改革保监会还将趸交万能险的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和退保费用上限比例分别下降一半。初始费用上限比例方面,5万元及以下部分和5万元以上部分分别为5%和3%,之前的规定是10%、5%;退保费用比例上限,第一至第五年分别为5%、4%、3%、2%、1%,之前的规定是10%、8%、6%、4%、2%。
  据保监会透露,在普通型和万能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后,中国保监会将继续稳步推进第三步,放开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加大寿险行业的竞争局面,让保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

  慧择提示:以上内容就是针对死亡风险保险费进行相关介绍,在上述内容里说到死亡风险保额占比提升3倍,这对于投保死亡保险的消费者而言,进一步提升了保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