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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路街道四举措推动“创业型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7 00:02

  【摘要】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近日,泉城路街道主要采取四项举措推动“创业型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那么泉城路街道主要采取了哪四项举措呢?

  今年来,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街道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以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为扶持重点,以芙蓉街社区创建“创业型示范社区”并逐步带动兄弟社区提升就业水平为目标。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切实推动“创业型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

  芙蓉街社区突出泉水、古城、民俗等文化特色,辖区内老字号、名小吃、旅游品等特色专卖店众多,是极具文化代表性、标志性的全国知名旅游古街巷,也是落实上级优惠政策、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首选之地。近年来,泉城路街道为营造更好的创业氛围,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使新增创业人数及带动就业人员数量、创办新企业的数量及存活率显着增加,社会各界对创业环境和创业工作的满意度也不断提高。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泉城路街道创建“创业型示范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制定具体的创建计划,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当前经济形势下对创业型社区工作的影响,总结创业型社区各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凝点问题;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沟通和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编发创建工作简报,加强协调、上传下达,向上级部门报告创建工作情况。

  引导全民参与创业。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滞后,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创建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特别是深入宣传在创业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成功经验,在辖区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同时积极整合资源,请创业成功者及志愿者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和社会经验指导他们自主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充分发挥高素质优势,创办经济实体;引导退役军人转变就业观念,以创业的形式实现就业;支持残疾人自觉投入到创业活动中;吸纳各类优秀人才前来投资创业。

  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泉城路街道每年筹集资金作为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用于扶持各类创业人员、落实好各项创业政策。对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创业者,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扶持资金,或给予每月200元的房租费(摊位费)补贴,补贴期限为期一年。鼓励各类单位和个人来社区办理企业,对创业成功者,经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按照创业成功存活率和创业带动就业效果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贴。

  慧择提示:近日,泉城路街道主要采取四项举措推动“创业型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包括成立泉城路街道创建“创业型示范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