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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上调残疾人医疗保险补贴金额

更新时间:2015-05-13 11:28
  【摘要】残疾人为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胶州市不断提高残疾人医疗保险补贴金额

  近日,媒体人从胶州市残联了解到,为积极引导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胶州市残联实施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目前,共为16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报了该补贴,经计算,此次城镇残疾人个体户社会保险补贴金额为3972元。

  媒体人了解到,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的范围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个体经营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并按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的城镇残疾人等,目前市残联共为16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了申报。

  “补贴标准按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计算的应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50%给予补贴。”市残联的工作人员介绍,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的计算公式为,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元)×缴费比例×年度内实际缴费月数(个)×50%,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缴费比例为20%,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的缴费比例为11%。

  据了解,按照2014年城镇职工最低投保基数为2134元每月计算,取整数,此次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险年补贴为2562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410元,全年合计补贴金额3972元。

  市残联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政策规定,残疾人个体户社会保险补贴每年集中申报一次,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到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市残联已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步骤和工作内容,通过张贴通知、电话告知、设立宣传栏等形式,努力使社区的残疾人个体户对申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家喻户晓,尽量做到申报不延误、不遗漏,实现应补尽补。

  慧择提示:胶州市近两年大力推进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并积极开展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补贴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参加人带来更多的生活保障。此外,胶州市还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医疗保险待遇,进而更好地保障他们的看病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