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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7-08-28 13:34
  【摘要】近年来,广东佛山市不断完善养老保险政策,为广大退休职工带来良好的老年生活保障。据悉,佛山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下月起人均上调10%。

  5月起上调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及失业金,6月起将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7月起提高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5月8日,佛山市社保局上线市政府网的“对话民生”栏目,给佛山市民带来多个好消息。

  佛山市社保局副局长李剑文介绍,从5月起,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1310元/月调整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4元/小时。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208元/月,比原来增加了160元,增幅达15%。

  李剑文透露,目前佛山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标准是2438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年将在此基础上上调10%,并从6月起按新标准发放,今年1-5月的调升额则在5月中下旬补发。此外,从7月1日起,佛山市将实施新的生育保险办法。据悉,该办法主要从4个方面提高参保人的保障。“首先,参保人难产、剖宫产的生育津贴天数,由原来在顺产的基础上增加15天调整为增加30天。”社保局副局长关智峰说,其次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间不再受怀孕16周以上的条件限制,只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医院开具的怀孕证明便可办理确认手续,且立即生效。如果参保人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可在生完孩子之后再到社保部门参与报销。另外,参保人可自选定点医院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无须专门到社保机构办理。

  慧择提示: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企业退休职工的老年生活,佛山市有关部门决定自下月起上调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人均上调10%。另外,该市还将上调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从而更好地保障职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