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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六举措做好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

更新时间:2015-05-11 14:02

  【摘要】为充分发挥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近日,泸溪县主要采取六项举措做好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那么泸溪县主要采取了哪六项举措呢?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近年来,湖南省泸溪县通过不断创新考核办法,强化六个考核导向,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突出“目标导向”,建立绩效考核分类管理机制。从抓岗位目标入手,该县每年初,出台了《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将全县机关单位划分为六大类八个系列。由县绩效办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战略目标和重大决策作为乡镇和县直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对各项目标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各个单位,使全县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各个单位和每个公务员的身上。

  突出“指标导向”,建立统一的考核管理机制。从抓考核指标入手,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公务员绩效考核和公务员德的考核实行“双百分”制,公务员绩效考核和德的考核分各占100,绩效考核分工作实绩和综合评估考核,工作实绩占80%,综合评估占20%,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县里的中心工作任务,综合评估主要包括对社会公信力评估、上级领导评估和基层单位评估。德的考核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品德、道德、美德和公德四个方面内容。考核分别由县委、县政府负责下达年度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评分并对每个方面内容设置了具体指标任务和评分标准。

  突出“民意导向”,完善绩考民评民议机制。从抓满意度入手,将吸收群众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既考干部的执行力,又考群众满意度,构建了“民评官”“下评上”的评价机制。评估主体既有县级领导、同级部门正职和各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也有“两代表一委员”、来自企业和基层一线的服务对象代表,对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估等次分为一、二、三 “ 三个等次”,公务员绩效考核评估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突出“德行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从细化量化德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入手,按照年初制定的《公务员德的考核办法》的规定,将公务员“德”的考核细化为会风会纪、学习纪律、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11项具体考核内容,进行专项测评,德考采用倒扣分的办法。

  突出“平考导向”,建立日常督查机制。从抓平时管理入手,一是建立日志记实制度,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发放工作日志记事本,统一记录格式,统一记录要求,统一检查评定,从局长到一般工作人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具体记录工作进度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出勤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记载;二是按照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管理办法,对公务员德和绩效进行全面的考核。年初“建账”,就是确定每个公务员当年的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分类分解,落实到全县每个公务员的身上。年中“查账”,就是进入七月份以后,县绩效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在各单位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对所有公务员半年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检查,看时间过半,完成任务是否过半。年底“交账”,就是进入12月份以后开始对公务员的德和绩效考核进行年终考核。年终绩效考核,实行自下而上,层层考核。所有干部职工对照年初确定的责任目标逐级进行总结“交账”。单位“一把手”向县委、县政府“交账”,每个干部既向单位分管领导“交账”,又向本单位干部职工“交账”。

  突出“结果导向”,严格绩考激励约束机制。从抓结果运用入手,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能力、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与“面子”“票子”“位子”挂钩。对绩效考核年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一、二、 三等奖的,所在单位全体职工发放绩效奖励6000、4000和3000元,两年来,520名公务员被评为喜奖以上奖励,1人在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6个单位的8名主要负责人和20名班子成员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且在本系列排名倒数第一的实行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还对52名干部因绩效考核在本单位排名后三分之一被取消后备干部资格,2名领导干部“德分”低于60分被免职。

  慧择提示:近日,泸溪县主要采取六项举措做好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包括出台《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实行“双百分”制、构建“民评官”“下评上”的评价机制、建立日常督查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