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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四举措做好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6 07:56

  【摘要】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大姚县主要采取四项举措做好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那么大姚县主要采取了哪四项举措呢?

  今年来,为切实积极稳妥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云南省大姚县结合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管理入手,全力做好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抓实人社政策进园区、进企业宣传专项活动。组织人社、工信、工会等部门扎实开展劳动保障法治宣传进园区专项活动,在该县3个工业园区及47家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做到“三个结合”,即:把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与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结合起来,与劳动保障日常巡视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专项活动,从源头上强化和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870余份,接受群众政策咨询217人次。

  抓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工作。组织人社、住建、公安、信访、经信等部门对辖区内的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及时纠正各类非法派遣单位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黑劳工”、“黑中介”等违法行为。截至4月12日,共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3户,未发现“黑劳工”、“黑中介”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日常巡视检查、预防和监控。该县人社、信访、公安、住建实行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监控制度,不断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切实把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单位和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设项目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跟踪检查,跟踪管理,对建设领域的重大工资拖欠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截至4月30日,共妥善处理举报、投诉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38件,其中:协调处理34件,立案查处4件,结案率达100%,为1248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074万元。

  建筑领域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按月支付制度。继续持之以恒的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姚县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缴纳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3〕16号)和《大姚县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和非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下大力抓实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保证金的缴存工作,切实加大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按月支付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努力实现本地区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慧择提示:近日,大姚县主要采取四项举措做好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即加大人社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按月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