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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皮肤原位癌

更新时间:2015-04-27 10:12
  【摘要】皮肤原位癌,顾名思义,就是一种产生于皮肤上的疾病,它的危害极其可怕,让很多患者苦不堪言,对于它,基本上人人都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那么,对于它,究竟该怎样进行治疗呢?

  皮肤原位癌介绍
  Bowen 于1912年首先描述此病,故又称Bowen病。有学者报道,本病好发于60~70岁,男女之比为0.8~1.2:1,部位以头颈部最多见,占44%~54%。亦可发生于手、躯干、臀部、肛门及生殖道粘膜、口腔粘膜及甲床等处。
  发生在受阳光照射的暴露部位者约占72%,多为单发,亦可有2~3个病灶,表现为淡红色或暗红色稍隆起的皮损,表面有许多脱屑及痂皮,病灶逐渐扩大呈边缘清楚的圆形或环状丘疹,覆以棕色或灰色厚痂,不易脱落,若强行剥离,则显露出细颗粒状或细乳头状湿润面,局部有轻微刺痛感。病程发展缓慢,可持续5~35年不等,很少发生溃疡,有20%~30%可演变成浸润癌,约20%发生区域淋巴结转移。皮肤原位癌合并有其他器官癌瘤者则预后较差。

  皮肤原位癌的临床表现
  病变通常单发,也可多发。呈暗红色斑块,界限清楚,直径自数毫米至10余厘米不等,圆形、匐行形或不规则形。表面覆盖有鳞屑或痂皮。揭去痂皮,可显露湿润的糜烂面,高低不平,很少出血或不出血(图1)。有的皮损上可出现疣状结节(图2)。少数亦呈多发性,散在,亦可密集或互相融合。自觉症状缺如,偶有瘙痒或疼痛感,有时皮损亦可呈不规则隆起或结节状,如形成溃疡则提示侵袭性生长,约5%的患者可演变为鳞状细胞癌。一些报告提出本病往往合并其他原发性内脏和皮肤恶性肿瘤,虽尚未获得公认,但应引起注意,给予全面检查。

  皮肤原位癌的治疗
  手术切除
  若损害较小,数目不多,应当首选手术切除。切除范围应包括皮损周围0.3~0.5cm的正常皮肤,深度应达到真皮深层。手术后切除的皮损应做好病理切片,观察切除是否彻底,如有残留皮损,应扩大切除。必要时做植皮术。
  电烧灼
  电烧灼适用于限局性损害,但术后愈合较慢,且易留瘢痕。
  冷冻治疗
  用液氮治疗皮损,冻融周围至少60s,但本法可能复发。
  放射治疗
  可用境界线、X线、镭、钴等作浅表放射接触治疗。但远期可发生放射性坏死、瘢痕等不良反应。
  局部化疗
  (1)5%氟尿嘧啶( 5-氟尿嘧啶)软膏外用,2次/d,用6~8周,但有50%患者皮损复发,应注意随访。
  (2)1%氟尿嘧啶( 5-氟尿嘧啶)丙二醇或0.7%斑蝥素丙酮明胶混合液包封治疗。
  Mohs外科
  Mohs外科对复杂或复发皮损为最好方法,但需特殊设备和一定技术。尚未广泛应用。

  慧择提示:对于皮肤原位癌,我想患者本身应该也感受到了它的可怕了,对于它的治疗也是势在必行,关键是采用什么样的治疗方案,这就要看患者的病情程度以及医生的建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