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全面解读什么是皮肤原位癌

更新时间:2014-11-19 13:33
  【摘要】随着环境污染的日益加剧,各种癌症的发病率也在不断上升,其中包括最为常见的皮肤原位癌。那么什么是皮肤原位癌呢?皮肤原位癌的病因有哪些呢?下文将分别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什么是皮肤原位癌
  皮肤原位癌又称Bowen病,是因为Bowen 于1912年首先描述此病。本病好发于60~70岁,男女之比为0.8~1.2:1,部位以头颈部最多见,占44%~54%。亦可发生于手、躯干、臀部、肛门及生殖道粘膜、口腔粘膜及甲床等处。发生在受阳光照射的暴露部位者约占72%,多为单发,亦可有2~3个病灶,表现为淡红色或暗红色稍隆起的皮损,表面有许多脱屑及痂皮,病灶逐渐扩大呈边缘清楚的圆形或环状丘疹,覆以棕色或灰色厚痂,不易脱落,若强行剥离,则显露出细颗粒状或细乳头状湿润面,局部有轻微刺痛感。病程发展缓慢,可持续5~35年不等,很少发生溃疡,有20%~30%可演变成浸润癌,约20%发生区域淋巴结转移。皮肤原位癌合并有其他器官癌瘤者则预后较差。

  皮肤原位癌的病因
  皮肤癌最常见的发病原因是阳光暴晒。其他病因包括电离辐射、遗传易感性(着色性干皮病、白化病)、砷接触史,曾经有梅毒或烧伤而导致的慢性皮肤溃疡史,还有人类乳头状瘤病毒的感染等。光化性皮肤损害作为一个致癌因素在皮肤癌的发生中起着重要作用,大约90%的皮肤癌发生于经常暴露于阳光的部位,中波紫外线(UVB,波长280~320nm)与皮肤癌的发生密切相关;而长波紫外线(UVA,波长320~400nm)只能使皮肤变黑;短波紫外线(UVC,波长0~290nm)被大气臭氧层吸收,不能够到达地球表面,与皮肤癌的发生无关。某些遗传情况如着色性于皮病、白化病和基底细胞痣综合征等发生非恶性黑色素瘤皮肤癌的危险性增高。免疫抑制同样也是发生鳞状细胞癌的危险因子,特别是在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经常接触砷、柏油、沥青者皮肤癌发病率增高。有慢性皮肤损害(烧伤、瘢痕、放射线电离辐射、瘘管、性病肉芽肿、梅毒、麻风等)的皮肤癌患者,40%以上在病程中出现转移。金发璧眼白皮肤人种是皮肤癌高危人群,而有色人种皮肤癌患病率低,黑色人种皮肤癌发病率最低,因为黑人皮肤中的黑色素可保护皮肤免受紫外线的损伤,即使处于相同的地理环境,白种人发生皮肤癌比非白种人高45倍。

  慧择提示:皮肤原位癌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癌症,主要多发于皮肤处,最为重要的病因是暴晒。由于皮肤原位癌是初期的癌症,因此,只要尽早发现和妥善治疗,皮肤原位癌是完全有康复的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