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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签订首单以房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15-06-08 15:35
  【摘要】自去年以来,以房养老保险就备受各方的关注,但其销售成绩并不理想。据调查获悉,近日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签下首单,该市场迎来发展新起点。下面小编就为您介绍相关情况。

  媒体人从率先推出以房养老产品的幸福人寿公司了解到,第一批客户分别来自北京、武汉、上海,每个试点区1户。来自武汉的客户老两口今年67岁,在子女的陪同下,到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签订了以房养老投保单,他们同意将自有房产做反向抵押,从保险公司定时领取货币化的养老金。

  “以房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保监会在去年7月推出试点方案,至今年3月23日才有首款产品面世。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赵光春介绍,这款产品名叫“幸福房来宝”,产品投保人被要求年龄在60周岁至85周岁之间。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继续在原有房屋中居住,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业内人士分析,幸福人寿推出的以房养老产品是一种非参与型的产品,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如果将来房价上涨,扣除一定的保险费率增值部分归属于投保人,房价下跌以及投保人长寿带来的给付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给媒体人计算了养老金额度。以70周岁的男性老年人为例,根据保监会网站公布的保险费率表推算,房屋价值为500万元的情况下,扣除延期年金保费和保单管理费,老人每月能拿到1.85万元的养老金。

  此款产品规定老年人可以中途退保,不过需要赔偿保险公司的损失,并承担退保费用。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老年人无法偿还,保险公司将出售抵押房屋。另外,老人身故后,继承人只需偿还保险公司的损失和相关费用,也可要求继承房产。

  媒体人了解到,以房养老产品与一般保险产品不同,签订投保单后,还需要复杂的程序才能完成投保,包括法律尽职调查、房屋抵押登记、公证、房产评估等,再加上客户30天犹豫期,签合同约2个月后保险公司才能承保,发放养老金。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以房养老”保险主要针对鳏寡孤独老人,它是一种非参与型的产品,近日该险种成功签下第一单。值得注意的是,以房养老保险投保程序较为复杂,但更具有安全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