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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算房产增值收益

更新时间:2015-06-04 14:31
  【摘要】对于以房养老保险,投保人还会担心,若是房屋涨价了,那么房产增值收益该怎么办呢?对此,幸福人寿表示养老金额里已考虑房屋预期增值收益。

  以房养老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区别在于房产增值收益是由投保人独享还是和保险公司分享。此次幸福人寿的“幸福房来宝”A款为非参与型以房养老产品。

  这款以房养老产品,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年龄在60周岁至85周岁之间的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公司在一定限度内承担投保人长寿带来的超额给付。”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幸福房来宝”根据投保老人的年龄、房屋价值、房屋预期增值、性别等因素计算养老金额度,评估是一次性的。其优势在于养老金额里已考虑房屋预期增值收益;保险公司抵押房屋所得在偿还养老保险、扣除利息等费用后仍有剩余,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人。

  该人士还称,公司承担房价下跌和长寿给付风险。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公司在一定限度内承担投保人长寿带来的超额给付。对于以房养老的风险,保险精算领域专家表示,发达国家的反向抵押好处是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随着物价适当调整,房屋的科学估价、长寿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最后按照大数法则,根据老年人生命长短的平均水平,以房养老保险是可以经营的。

  国内以房养老刚刚开始,保险公司是否具备这种风险分散的精算技术,比如产品量化、房屋价值估算、长寿风险的计算等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慧择提示:不管怎么说,对于以房养老,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如果有人觉得它合适,那就可以进行投保,如果不合适,那就只了解一下就好。